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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收到大批抚顺特钢胜诉判决书,此前已有股民实际获赔
作者:刘鹏 律师  时间:2022年03月10日

10月27日,律师代理的一大批投资者诉抚顺特钢证券虚假陈述案在沈阳中院开庭审理,不到一周时间,就陆续收到了沈阳中院下发的判决。律师表示,证券虚假陈述类案件,一旦法院下发二审生效判决,针对同类型其他平行案件,一审法院审理速度将大幅提高。三季报显示,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诉讼 《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合计2,958例,法院已受理的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5,511.45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法院已经对上述2,296例案件审理终结并作出一审判决,合计判决公司赔偿金额6,542.32万元,对 504 例案件进行调解,调解公司应赔偿金额 938.36 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向其中1,850名原告支付了5,014.11万元赔偿款。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为,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公布对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3年。抚顺特钢的诉讼时效截止2022年12年12日,考虑到股民索赔诉讼涉及程序较多且已有投资者实际获赔,受损股民可及时关注股民索赔宝参加索赔,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地追回投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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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鹏律师
电话:1752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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